一、產(chan)品(pin)用途
GSC型霰彈袋沖擊試驗機用于鋼化玻璃、半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的霰彈袋抗沖擊性能試驗,是檢驗安全玻璃在同一質量沖擊體下,以規定的不同高度沖擊時的抗穿透性或強度的一種專用試驗機。是玻璃檢測站和生產廠家的檢測設備。
該沖擊機(ji)符合標準(zhun):
GB9962-1999《夾層玻璃》
GB9963-1998《鋼化玻(bo)璃》
GB15763.2-2009《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 鋼化玻璃》
GB15763.3-2009《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 夾層玻璃》
GB15763.4-2009《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 均質鋼化玻璃》
GB17841-1999《幕墻用鋼化(hua)(hua)玻璃與半鋼化(hua)(hua)玻璃》
二、技(ji)術(shu)指標
2.1 最大沖擊高度:1200mm;
2.2 試驗沖擊高度:300mm、450mm、600mm、750mm、900mm、1200mm;
2.3 沖擊高度誤差:±30mm;
2.4 霰彈袋質量:45kg;
2.5 霰彈袋最大直徑:250mm;
2.6 霰(xian)彈袋脫(tuo)扣方式:電(dian)磁鐵牽引脫(tuo)扣;
2.7 高度測量(liang)元(yuan)件:角度增(zeng)量(liang)編碼器;
2.8 撓性鋼絲繩直徑:φ3.0mm;
2.9 木質試樣框架內緣尺寸:長1910X寬845mm;
2.10 玻璃試樣尺寸:長1930X寬864mm;
2.11 試驗機框架材料:10號槽鋼;
2.12 橡膠墊板:寬20X厚3mm,硬度邵爾A50 °;
2.13 外形尺寸:長2900×寬1000×高2850mm
2.14 固(gu)定方式:地腳(jiao)螺栓固(gu)定;
2.15 供電電源:AC220V,50Hz,1100W。
三、儀器結構
本試(shi)驗機由(you)機體(ti)、試(shi)樣框架、放霰彈袋(dai)機構、霰彈袋(dai)、提升臂和高(gao)度(du)測量裝置和電控箱等部分組成。見下圖(tu)
霰彈袋沖擊機為分體結構,現場組合安裝。框架主要由10號槽鋼焊接而成,玻璃試樣直立放入木質方框中,并由快速夾具夾緊。霰彈袋用鋼絲繩懸吊,由旋轉臂帶動升起,旋轉臂通過鋼絲提升機驅動旋轉提升。提升高度由角度增量編碼器測定,送入控制工作臺,控制工作臺控制和顯示實際高度。霰彈袋由牽引電磁鐵釋放,鎖緊可靠,釋放迅速。沖擊機整體結構簡結,布局合理,使用方便,安全可靠。